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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

(一)贯彻中央、省委和学校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;

(二)研究确定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巡察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;

(三)听取巡察组和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汇报;

(四)研究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和提出处置意见、建议;

(五)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;

(六)向学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;

(七)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