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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党委巡察办公室工作职责

(一)传达贯彻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;

(二)负责拟定校党委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巡察计划和专项工作安排,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;

(三)统筹、协调和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;

(四)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管理和监督;

(五)对校党委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,督促整改落实;

(六)承担巡察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等工作;

(七)负责巡察工作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;

(八)负责巡察专项经费的申请与管理;

(九)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